無錫港口國際物流道路貨運經營安全生產管理制度
好的物流公司才會有先進優秀的管理制度,那么來看看我們港口國際物流的管理制度是什么樣的吧!
一、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車輛安全管理工作,消除各種隱患,防止生產車輛安全事故的發生,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安全生產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》等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及國務院、省、市政府以及道路運輸行業對車輛安全生產工作的有關規定,結合無錫市港口國際有限公司車輛安全生產重點預防的工作實際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無錫市港口國際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)的貨運車輛管理的各部門和從事車輛運輸相關的員工。第三條 公司的貨運車輛管理的各部門和從事車輛運輸相關的員工,在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“車輛安全第一、預防為主、綜合治理”的基本原則和國家有關部門的各項車輛安全法律、法規、條例和標準,采取一切可能措施防止、減少事故的發生。
二、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
第四條 為加強車輛安全管理,明確各級領導和各職能部門的責任,保證運輸經營安全,特制定本制度。公司實行全員安全工作責任制,全體員工必須在各自崗位對保證運輸安全負責。
第五條 公司負責人崗位職責:
1、對公司運輸安全負全面領導責任;
2、審定運輸安全計劃,有重點地解決重大隱患;
3、每月最少主持召開一次運輸安全會議,分析運輸安全形勢,不斷完善運輸安全措施;
4、及時研究解決運輸安全方面的重大問題;
5、檢查指導運輸安全工作;
6、負責事故的調查、分析和處理;
7、對運輸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進行表揚、獎勵與處分。
第六條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崗位職責:
1、負責督促、檢查、匯總情況,并做好協調工作。對職責范圍內因工作失誤而導致的事故負責。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運輸安全的政策、法令、規程、標準和規章制度,并經常檢查貫徹執行情況;
2、負責制訂、修改運輸安全工作計劃、措施;
3、負責組織各種運輸安全檢查,對查出的隱患,有權限期整改;
4、負責組織運輸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,并對受訓人員進行考核;
5、參加各種運輸經營會議,提出安全方面的建議、要求;
6、參加運輸車輛事故的現場勘察、調查、分析、處理、索賠;
7、每月組織召開一次運輸安全形勢分析會,查找安全隱患,提出整改措施。 第七條 安全員崗位職責:
1、宣傳和貫徹政府頒發的安全法規、條例、規定和公司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、措施,定期組織安全學習,抓好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;
2、制訂單位安全工作計劃和安全防范措施,組織各項安全活動和安全競賽,定期進行安全檢查,做好各階段的工作總結,并及時收集、統計、整理有關資料;
3、處理運輸事故,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善后和結案工作,同時做好事故車輛的估價、預算和索賠工作;
4、負責事故登記、里程統計、安全獎罰等安全業務,做好營運證、養路費、牌照稅的經辦工作;
5、辦理公司領導委托和交辦的其他運輸安全組織管理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