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保稅區退稅(一日游)業務
一、特色:
綜合保稅區進出區享受國家退稅和進口政策的一日游業務
出口復進口業務的俗稱,是利用保稅物流園區的“入區退稅”政策,實現“先出口出境,再進口入境”的方式:
(1)進保稅區視同出口即可收匯核銷、退稅、核銷手冊。
(2)報關可以一批進,分批出。
(3)取代貨物境外游,香港游,節省物流成本,縮短供貨時間,且倉儲費用低。
(4)加工貿易企業的產品以成品出口,國內另外的加工貿易企業作為料件進口 。
(5)對于原材料提供廠商,可以享受到國家出口退稅的優惠,以退稅后的商品價格參與市場競爭。
(6)對于原材料接收廠商,可以將采購國內料件及中間品的退稅時間提前,有效降低資金成本。
二、操作流程
以一般貿易方式申報的物流園區出區貨物報關,您需要向海關提供以下紙質單證:
①發票;②裝箱清單;③合同;④報關委托書;⑤進出口許可證件;⑥其它有關單證。
以加工貿易方式申報的物流園區出區貨物報關,您需要向海關提供以下紙質單證:
①發票;②裝箱清單;③合同;④報關委托書;⑤進出口許可證件;⑥加工貿易登記手冊;⑦其它有關單證。
三、注意事項:
· 1、貨物進出園區,商品編碼、規格、型號等要一致;
· 2、進出口報關資料一定要提前1天提供,否則很難做到車輛當天進出,第一次做的客戶,務必提供齊全進出口報關資料,以便我司容易了解情況,保證客戶的通關速度;
· 3、進口申報價格不能低于出口價格;
· 4、文件的表達形式沿用原有的境外貿易的形式,即出口發票的受票人必須是境外企業;進口發票的出票人也必須是境外企業。